維護生態安全 改善牧區民生 加強民族團結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解讀《國務院關于促進牧區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新華網北京8月13日電(記者 江國成、崔靜)國務院日前印發了《國務院關于促進牧區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牧區在我國生態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占據怎樣的地位?如何促進牧區又好又快發展?國家采取了哪些方針政策?記者為此采訪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
問:牧區在國家生態、經濟、民族團結等方面發揮怎樣的作用?
答:我國牧區包括內蒙古、四川、新疆、西藏、青海、甘肅、云南、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寧夏、山西等13個省區的268個牧區半牧區縣(旗、市),土地面積近400萬平方公里,占全國國土面積的42%;草原面積37億畝,占全國草原面積的62%。草原是我國面積最大的陸地生態系統,牧區是主要江河的發源地和水源涵養區,生態地位十分重要。
草原畜牧業是牧區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是牧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全國畜牧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牧區礦藏、水能、風能、太陽能等資源富集,旅游資源豐富,是我國戰略資源的重要接續地。
廣大牧區多分布在邊疆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承擔著維護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的重要任務。
問:為什么現在提出要促進牧區又好又快發展?
答:改革開放特別是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牧區生態建設大規模展開,草原畜牧業發展方式逐步轉變,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牧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城鄉面貌發生可喜變化,牧區發展已經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
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草原生態總體惡化趨勢尚未根本遏制,草原畜牧業粗放型增長方式難以為繼,牧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欠賬較多,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普遍滯后于農區,牧區仍然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難點。
促進牧區又好又快發展,是加強草原生態保護與建設,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迫切需求;是轉變草原畜牧業發展方式,增加牧民收入的現實選擇;是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要求;是讓各族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的戰略舉措。
問:如何理解《意見》提出的新時期牧區發展的基本方針?
答:《意見》指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牧區發展必須樹立生產生態有機結合、生態優先的基本方針,走出一條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新路子。
草原既是牧業發展重要的生產資料,又承載著重要的生態功能。長期以來,受農畜產品絕對短缺時期優先發展生產的影響,強調草原的生產功能,忽視草原的生態功能,由此造成草原長期超載過牧和人畜草關系持續失衡,這是導致草原生態難以走出惡性循環的根本原因。
必須認識到,只有實現草原生態良性循環,才能為草原畜牧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也才能滿足社會對建設生態文明的迫切需要。
問:如何落實上述基本方針?
答:堅持生產生態有機結合、生態優先的基本方針,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理念,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改善民生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把牧區建設成為生態良好、生活寬裕、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新牧區。
首先,要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以生態脆弱區為重點,以補償政策為引導,以重大生態工程為支撐,以制度建設為保障,堅持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結合,加強草原生態綜合治理,促進草原植被恢復。
其次,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推進草原畜牧業由粗放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實現“禁牧不禁養、減畜不減肉”、草原生態保護和牧業發展雙贏;大力推進牧區產業結構調整,積極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提升二產質量,提高三產比重,增強牧區經濟實力。
另外,要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好牧區水、電、路、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牧區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事業發展,引導牧民發展家庭經營和轉產轉業,使廣大牧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問:國家為牧區又好又快發展采取哪些扶持政策?
答:《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重大項目,主要涉及草原生態保護建設、草原畜牧業發展、牧區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牧民轉產轉業、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扶貧開發、農村綜合改革等八個方面。
在草原生態保護建設方面,國家將加大退牧還草工程實施力度并提高中央補助標準。在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全面實施禁牧補助和草畜平衡獎勵政策,中央財政分別按照每畝每年6元、1.5元的測算標準給予補助獎勵。
國家將啟動實施草原畜牧業轉型示范工程,支持肉牛(羊)標準化養殖小區(場)等建設;落實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等扶持政策,支持發展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加大相關農業科研經費對牧區的支持力度,支持種畜繁育場、牧草良種繁育基地建設,落實動物防疫和疫畜撲殺補貼政策,選擇當地符合條件的人員定向培養充實基層農技推廣隊伍;支持雪災易災縣(旗、市)飼草料儲備庫和草原防火、鼠蟲害、毒害草防治基礎設施建設;將牧區牦牛和山羊納入良種補貼范圍,實施牧草良種補貼、牧民生產資料補貼,加大牧區牧業機械購置補貼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草原畜牧業保險給予保費補貼。
在牧民轉產轉業方面,國家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按規定為符合條件的轉移就業牧民提供免費就業信息和職業介紹等服務,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牧區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等政策;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勞務品牌培育推介,做好外出務工牧民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設立毒草治理、圍欄管護、防火、鼠蟲害測報等草原管護公益崗位,組織牧民開展草原管護。
在扶貧開發力度方面,加大中央及省級財政對牧區半牧區縣(旗、市)的轉移支付力度,加大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信貸扶貧資金投入,對牧區貧困鄉村實行整村(鄉)推進扶貧,對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實行連片開發、綜合治理,積極穩妥推進異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加大興邊富民行動規劃實施力度,支持邊境省(區)建立邊民補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