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內地屠宰的家禽產品現時不得向美國出口。早于2006年4月,美國農業部屬下食品安全檢驗局曾發布最終規則,準許中國內地的加工家禽產品出口至美國,條件是這些產品必須于認可屠房屠宰,有關屠房位于有資格對美國出口家禽的其他國家內,而為產品進行加工工序的設施必須獲得認可;此外,這些家禽產品必須于美國入境港口再受檢查,以防出現運輸損壞、標簽、適當認證、一般情況、準確數量、缺陷及微生物污染等問題。后來美國國會通過法例,阻止食品安全檢驗局實施上述規則。不過,國會議員已于2009年秋天同意廢除這項法例,但要求農業部作出以下承諾:
.對于中國提出向美國出口禽類或禽類產品的申請,不會提供任何優待;
.對中國內地設施發出認證,證明其合資格對美國出口禽類產品前,須先審核視察制度,并派員視察有關屠宰及加工設施、化驗所及其他管制程序,之后每年至少1次再到現場視察;
.顯著提升進境口岸的重檢水平;
.與其他輸入中國內地禽類產品的國家建立正式和快捷的資料共用系統;
.向參眾兩院撥款委員會匯報有否頒布或實施任何禽類產品檢查規定,允許中國內地向美國出口禽鳥或禽類產品;
.美國農業部完成新的實地視察報告后,須于30天內公布。若有關視察是用以決定中國的禽類及禽類產品檢查制度是否達到美國的衛生保護水平,則須在發出任何裁決通知前30天公布視察報告;
.若獲認可對美國出口禽鳥或禽類產品的中國內地設施超過10家,即須開列名單并通知參眾兩院撥款委員會。
迄今為止,沒有中國設施獲得認證有資格向美國出口加工禽類產品。美國多個肉類及家禽協會相信,這種拖延情況導致中國政府施加及維持多項不合理貿易政策,阻止美國牛肉、豬肉及禽類產品出口到中國,令美國出口損失超過16億美元,流失職位約20,000個。業界要求食品安全檢驗局盡快完成對中國禽類產品加工設施的審查,并期望在未來數月取得進展。
不過,6個消費者權益團體向Tom Vilsack發信,回應業界協會發出的書函,并要求農業部不能犧牲美國食品安全及公眾健康,放寬中國加工禽類產品進口到美國市場的限制。信中提及兩項由食品安全檢驗局于2010年12月進行的兩項審核,指中國的家禽加工及屠宰設施仍然未能符合美國的食品安全及檢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