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來,國家以聯合育種為目的,先后遴選了到目前為止共74家國家核心生豬育種場,然而,近日全國種豬遺傳評估信息網(www.cnsge.org.cn)公布的“2013年第四期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遺傳評估報告”的結果卻讓人擔憂。據了解,本次分析數據來自74家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于2013年11月24日前(含11月24日)上報至“全國種豬遺傳評估信息網”的種豬登記數據和性能測定數據,數據范圍是2007年至2013年,涉及杜洛克、長白和大白3個品種。
根據評估報告,記者發現,在有數據記錄的58家國家核心育種場中,無論是哪一個品種都沒有任何關聯場的有7個,比例超12%;而與其他3個或3個以上核心育種場保持持續性的遺傳交流的核僅有43個,不達標的場數為15個,比例超25.8%。以致于報告稱由于各豬場之間的場間遺傳關聯不大,不適合進行聯合遺傳評估,因此本次遺傳評估按場分開估計各豬場的育種值和選擇指數,各豬場之間的結果和排名沒有可比性。
設核心育種場意在聯合育種
據了解,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遺傳評估報告,是全國種豬遺傳評估中心進行的遺傳評估和關聯率估計,旨在推進全國種豬性能測定和遺傳評估,加快遺傳改良的進展,以實現聯合育種。
聯合育種是指在一定范圍(地區、省、全國)內進行統一規范的生產性能測定聯合(跨場)遺傳評估,將優良遺傳資源(種畜)共享。其目的是擴大育種群規模(從而增加遺傳變異、提高選擇強度)、充分利用優秀遺傳資源(尤其是種公畜)、更有效地應用現代育種理論和方法、提高育種效益等。聯合育種包括性能測定、數據管理、遺傳評估與遺傳交流、人工授精體系和網絡信息系統,其中遺傳評估是聯合育種的核心。
一直以來,我國生豬遺傳改良工作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較大,對國外優良種豬依賴程度高,存在“引進-退化-再引進-再退化”的嚴重現象。針對我國豬遺傳改良方面存在的這些問題,農業部于2009年實施《計劃》,2010年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遴選評審正式啟動,至2013年10月30日,我國已確立了74家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其總體目標是立足現有品種資源,著力推進種豬生產性能測定,建立穩定的場間遺傳聯系,初步形成以聯合育種為主要形式的生豬育種體系。
根據相關規定,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可獲得政策上傾斜和專家對口支持,還可經授權使用“國家生豬遺傳改良計劃”標識,用于種豬生產、銷售和宣傳推廣。但此次評估顯示,聯合育種并不理想。
各自為營阻礙場間交流
根據本次評估報告的內容可知,共有58個(WSXX和WSQY分開統計)國家核心育種場在表中有記錄,不足理論數據74家(WSXX和WSQY合計統計)。其中杜洛克品種評估的場有42個,有關聯的為40個;長白品種評估的場有53個,有關聯的35個;大白品種評估的場有57個,有關聯的為40個。在有數據記錄的58家國家核心育種場中,無論是哪一個品種都沒有任何關聯場的有7個。根據《全國生豬遺傳改良計劃(2009-2020年)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每個國家核心育種場至少應與其他3個核心育種場保持持續性的遺傳交流,但這58個核心場中關聯場大于等于3的只有43個。
根據評估報告發現,2010年第一批入選的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的豬場如FXBF(阜新原種豬場)至今沒有與其相關聯的豬場,而2013年剛入選的豬場中,FJYC(南平市一春種豬育種有限公司)的長白豬與其他8家豬場有關聯。根據《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管理辦法(試行)》,不履行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事項要求,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按照全國生豬遺傳改良計劃及實施方案的要求,參與建立場間遺傳聯系工作”,不配合開展遺傳交流的工作的,情節嚴重的將會取消“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資格。另外,《實施方案》中提到被取消資格的豬場會在相關網站上予以公布,但對不配合交流的情況沒有詳細處罰規定。對于目前關聯場數為“0”的豬場,也并未看到有取消資格的相關消息。
對于目前這樣的結果,一位全國豬聯合育種協作組專組成員表示,“制約聯合育種開展的因素有二:首先主要是遺傳交流不到位,因為有些人從個人利益出發,擔心通過聯合育種失去自己的優勢,沒有考慮到國家的長遠利益,如果中小型不聯合,單獨去搞育種,永遠趕不上發達國家的育種水平;另外在組織方面,對聯合育種的認識和保障不夠,保障包括政策性保障及育種設備的保障,如果沒有統一的設備測定數據,那么每個場之間的數據沒有可比性。”另一位相關專家也表示,“聯合育種能提高全國的育種能力,但對之前在育種方面投入大的企業有失公平,他們不可能愿意與其他小企業共享結果。”這也正是聯合育種一直搞不起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