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群眾反映廣東省個別地方發現銷售病死肉的現象,工商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為嚴厲打擊和查處銷售病死肉的違法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廣東省工商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流通環節肉食品市場的監管。
通知要求,一是開展清查行動,嚴厲查處銷售應當檢疫檢驗而未檢疫檢驗或者偽造檢疫檢驗結果的豬肉的行為,銷售病死肉、無合法來源豬肉及肉食品的行為。各級工商部門要加強日常巡查力度,對轄區內農村市場的肉食品經營戶進行全面檢查,堅決將病死肉、無合法來源肉食品清出市場。二是進一步推進市場食品質量準入管理,不斷擴大市場準入管理面,通過建立和落實市場準入七項制度,加大對農村市場食品特別是肉品質量準入管理力度,防止病死肉流入市場。三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充分發揮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落實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四是爭取地方政府黨委支持,進一步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配合,互通情況,緊密協作,形成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