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國家對“鄉村振興戰略”的正式確立,農村環境和農村新業態發展,現在都是各地要重點關注的領域,養殖業的洗牌自然也是在所難免。在今年的1月5日農業部辦公廳印發了《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
通知中對農村畜牧業養殖場每天的污水排放量進行了詳細的要求。
以500頭豬的存欄量計算,水沖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為冬季12.5m3/天,夏季為17.5m3/天。干清糞工藝冬季最高允許排水量為6m3/天,夏季為9m3/天;10000萬只雞對應的數值分別為8m3/天,12m3/天;5m3/天,7m3/天。100頭牛對應的數值分別為20m3/天,30m3/天;17m3/天,20m3/天。
通知要求,畜禽養殖場宜采用干清糞工藝。采用水泡糞工藝的,要控制用水量,并鼓勵水沖糞工藝改造為干清糞或水泡糞。
1.清理的固體糞便建議采用堆肥、漚肥、生產墊料等方式進行處理利用。
2.液體或全量糞污通過氧化塘、沉淀池等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氧化塘、貯存池容積不小于單位畜禽日糞污產生量(m3)×貯存周期(天)×設計存欄量(頭)。
當然,嚴查養殖業并不等于“禁養”,最終目標還是要讓各大養殖場規范運行,根據政策規定,農村3類人被“禁止養殖”,真的要當心了!
環保設備不達標
按照現行規定,養殖場的環保設備必須達到國家標準。目前農村80搞養殖的都是散戶,本來運營資金就不多,很多農戶對環保設備這塊就比較忽略,欠缺這方面的意識。國家對于養殖業的要求也非常多,其中重要一條就是環境污染的問題,國家嚴厲打擊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個人養殖戶以及規模養殖戶。一旦發生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輕則罰款,重則取締養殖資格。
違規養殖
違規養殖包括以下幾種情況:第一類是檢疫不達標的,養殖業一旦造成細菌、病毒傳播,后果比較嚴重,如果被相關部門發現檢疫不不合規定,將被取消運營資格;第二類違規注射激素的,這種行為直接損害消費者權益,更是國家嚴懲的目標。
養殖場在禁養區內
現在國家在各個地區就劃定了禁養區,這些禁養區通常都是出于生態環境保護的原因,比如國家級生態保護區、靠近水源的地區等,肯定就不能搞養殖了。如果是養殖場建在這些區域,就要考慮盡早搬離了。
該通知對規模化養殖場的污水排放量進行了具體的要求,一改之前只強調環保而沒有具體的參考數值,讓農民養殖戶摸不著頭腦的問題,讓環保更細致化更合理化,讓養殖戶在處理糞污時有數可參,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