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制調和油的初衷是避免常吃花生油或者大豆油單一品種的缺陷,通過科學實驗推出的一個營養豐富的新品種。但是,這樣一個有良好初衷的調和油,卻由于種種原因,充當了一些企業以次充好、擾亂市場的“幫兇”。不僅為知情的消費者不滿,也引發業內規范企業的聲討。
消費者遭遇“潛規則”
目前國內調和油市場存在以次充好、隨意勾兌、冠名標識混亂等問題,不良企業往往以低價的棕櫚油、豆油等食用油冒充高價的花生油、葵花油,作為調和油的基礎油進行配制并出售。市面上一些所謂的花生、茶籽調和油,其實純花生油和純茶籽油僅有2%~5%,其余則是廉價的大豆油和棕櫚油,有的甚至就不含花生油和茶籽油,只是用棉籽油和大豆油加入花生油香精進行隨意勾兌,廠家再隨意貼上標簽,銷往各地。
缺乏國家標準的調和油使這種不法行為披上了 “美麗的外衣”,不良企業打著健康的旗號明目張膽地向消費者提供貨不對板的商品,使消費者吃了啞巴虧,而企業從中牟取暴利。調和油調的不僅僅是健康,更是暴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食用植物油作為商品,生產廠家依法應當向消費者告知其成分或配料清單,不公開調和油成分是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
惡化行業大環境
“油摻油,鬼見愁”,由于目前調和油只有企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特別是沒有對調和油配料比例的統一要求,對于調和油的配方比例各個廠家都是相互保密的,各家都是按照各自制定的企業生產標準來生產調和油。調和油不像純食用油,純食用油摻了一點別的油都可以檢測出來。但調和油卻不是這樣,由于各種油的脂肪酸結構組成差別并不大,對調和油只能檢測出特定油種有還是沒有,具體比例很難檢測,一旦勾兌完成,要通過檢測儀器來分辨出添加了什么油、成分是多少,難度非常大。
在標準缺失情況下,僅靠企業的良知難以創造良好的行業大環境。個別企業一入行就拼命壓價,靠以次充好來贏得市場,這使得踏踏實實誠信經營的企業,往往在競爭中處于劣勢。
市場上演“劣油驅逐良油”
部分企業認為,調和油只是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從健康角度講,只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油就是可以放心食用的,對百姓的健康也不會造成什么威脅。在此心理下,暴利的調和油在國內市場份額快速增長。國內食用植物油市場也出現“劣油驅逐良油”,棕櫚油這樣的低價油不斷擠占花生油這樣的高價油市場份額的局面。
我國國產植物油主要是菜油和花生油,而消費份額前兩位卻是豆油和棕櫚油,這其中棕櫚油是全進口品種,豆油90%依賴于國際市場。 2010年我國植物油市場整個對外依賴度為66%,相較2001年的33%,十年之內翻了一番。拉動低價油消費需求的主要動力就是對高價油的勾兌。
造成的結果是,好油賣不出好價,相應的油料作物需求和價格受到不利影響,農民種植積極性下降,近幾年,油菜籽的比較種植效益和種植面積持續下降,也證明了這一點。在目前我國植物油消費六成以上靠進口的情況下,國產油料種植面積和產量下降,將進一步惡化國內植物油安全,不利于國內植物油價格的穩定。
缺乏統一標準的調和油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危及行業發展,還不利于國家植物油安全,呼吁國家《食用植物調和油》標準盡早出臺。此外,建議消費者平時可以食用不同品種的純植物油,既有利于健康,也避免“吃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