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125號
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和《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批準北京、山東、山西、重慶、河南、青海、上海、黑龍江、浙江、江蘇、河北、福建、遼寧、湖南、天津、江西、吉林、四川、廣西和新疆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80家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和1097家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從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并分別發給《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日
附表 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發證企業一覽表
附表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發證企業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