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3日從廣東物價局獲悉,自2004年2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止,廣東將對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和養殖農戶減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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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國內部分地區爆發了禽流感疫情,對農戶造成了一定打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扶持家禽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為了應對高致病禽流感對我國家禽業造成的影響,扶持家禽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了關于對家禽業減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廣東按照通知精神,出臺了減免規定,廣東將全額免收畜禽及畜禽產品防疫檢疫費、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排污費、城市污水處理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對領有營業執照的家禽養殖、加工企業用于運輸家禽的自有貨運車輛,在運送家禽的過程中免收一定的車輛通行費。各地區要堅決取消各種亂收費項目,防止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期間向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和養殖農戶收取消毒費、撲殺費,堅決糾正違規收取免疫費、檢疫費、重復檢疫、重復收費以及只收費不服務等行為。此前已我省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和養殖農戶已經按規定定繳納的基金和收費,不再退付,相應抵頂其后應交的費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