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北京市農業局在房山區組織召開了“北京市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攻發放了785本,發證水面6000余畝,占轄區應發證水面的60%,養殖戶紛紛表示:是政府給我們養殖者吃了‘定心丸’。2004年,北京市將在13個區縣全面推廣養殖證發放工作,重點做好五項工作:①加強領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年底前完成發證水面占全市養殖水面90%的指標;②結合本市農業區劃和漁業區劃編制,完善北京市水域灘涂養殖規劃工作;③建立養殖證檔案制度,實行動態管理;④制訂《北京市水域養殖證管理辦法》;⑤加強對養殖證管理人員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