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生態農業科技產業是指以良性生態環境競合為現實抉擇,緊扣農業生產和市場需要,提供多種多樣的最佳科技產品和服務,并以農民為運作主體的一種全新的體系。其特點為:一是科學觀念新和技術層次高;二是產品與生產需求相互融合,工藝與農業緊密結合;三是高度多元化與商品化。
中國入世后,由于農產品市場開放兼具不對等性,新措施規程操作缺乏經驗,市場潛伏失控危險,國內支持空間受限,長期受保護的中國農產品將面臨過渡期短,市場開放大,調控手段受滯僵局。若贏得國際市場將代價高昂。同時,在其運作過程中仍存在著諸多弊端與矛盾,成為制約其向深層拓展的“瓶頸”。
生態農業的發展是以構筑生態安全體系為根基,以“公司加農戶”的產業運營模式,以信息技術的有機整合,三者融匯并有力推進生態農業的科技產業模式。
生態安全體系建構――生態農業發展的安全機制
受人口激增壓力及生態環境相對惡劣的雙重影響,導致生態農業分布區域范圍較為廣泛。同時,土地人口承載量低以及農業資源利用效率效益低的現狀,足以表明現階段生態農業的發展尚處于生產性低耗水而結構性高耗水的非控式發展階段。另外,農業科技產業模式的建構則以良性運行的生態環境為基本的依托載體。從而加快建立生態安全體系,以構筑生態農業發展的安全機制。
所謂生態安全是指區域生存與發展所處的環境,不受或少受因生態失衡而致的破壞與威脅,它從根本上關系到一定區域的安全與長遠利益。而建構生態安全體系則是指從宏觀生態視角出發,以生態安全為其終極目標,以抑制生態失衡為現實目的,建構具有層次結構的綜合生態網絡系統。
由于生態環境建設多數項目在短期內沒有直接利潤產出,因此,市場無法予以有效調控。同時環境凈化、生態建設的對象多系公共資源,對該類資源的浪費具有無競爭性與非排他性。因此,國家必須通過法制手段對有關環境方面的諸多問題予以有效約束,為生態農業之發展提供有利的社會外部氛圍及其內部軟環境整合。
其次,優化投資結構,構建其制度根基,講究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有序融合。生態農業的發展要求我們識別和尊重該特定層次區域的環境容忍度,其核心是承認在處理環境波動時的地區靈活性。
必須構建有效的制度根基,明確資源循環利用企業化制度,其所設計的基本原則是“外部經濟內在化”,即某一區域的廢棄物應匯集到企業予以集中凈化處理,使其資源化。既能有效控制環境污染,為生態農業的發展提供額外的資源補給,又為企業帶來較高的收益,且優化社會投資結構,從而有利于實現生態與社會雙重效益。
再次,完善管理體制,構建其產權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