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生豬外,牛羊雞肉也是遼寧省生產量和消費量相對較大的畜禽產品。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自1997年發布實施以來,雖然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豬、注水肉、劣質肉等違法行為受到嚴厲打擊,由于目前全省范圍內還沒有對牛羊雞實行定點屠宰,對其管理還沒有法律依據,還存在私屠濫宰現象,注水肉等上居民餐桌現象還時有發生。
明年4月1日以后,牛羊雞也納入定點屠宰范圍,實施集中檢疫。除農村地區個人和城鎮居民自宰自食的畜禽外,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畜禽屠宰活動。如果不在定點地進行屠宰畜禽,其行為就屬違法,會受到相應的經濟處罰,甚至刑事制裁。
定點屠宰加工點如何設置?屠宰廠的選址必須遠離生活飲用水和地表水源保護區、居民生活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并不得影響所在地居民的生活和公共場所活動。
居民食用了某屠宰廠的肉品,如果當時沒出現問題,日后出現了問題還可以追溯到源頭。定點屠宰廠如實記錄其屠宰的畜禽來源和產品流向,記錄保存期不少于兩年。肉品品質檢驗記錄保存期也不得少于兩年,這樣的規定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法律依據。非法從事畜禽類屠宰活動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對單位最高處罰20萬元,對個人最高處罰1萬元。
維護自身的權益,今后消費者購買肉類產品,一定要看準是否有檢疫標志和檢驗合格證明。日后,不能什么運輸工具都用來運送肉類產品了。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衛生要求的專用密閉運載工具。為防止肉品污染,運輸小型畜禽定點屠宰點的畜禽產品不得敞運。未能及時銷售或出場的畜禽產品,要冷凍或冷藏。
未來肉類產品也將實行召回制度。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畜禽產品,不能出廠、出點。如果發現肉類產品不安全,屠宰廠立即停止生產,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產品。畜禽定點屠宰廠對召回的產品,必須采取無害化處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場。
給肉類注水,消費者深惡痛絕。今后對畜禽、畜禽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不僅要沒收非法所得,還要受到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個人要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畜禽類以及畜禽類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定點屠宰廠或其他單位最高罰款10萬元;個人最高罰款3萬元。以上行為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