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記者從甘肅省農牧廳獲悉,《甘肅省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正式頒布實施,《辦法》規定,消費者在市場上購買的牛、羊肉都可以獲知其來源,甚至是誰家養的都可以查到,這對消費者吃上放心肉是一大保障。
《辦法》規定畜禽標識實行一畜一標,標識編碼具有唯一性。畜禽標識編碼由畜禽種類代碼、縣級行政區域代碼、標識順序號共15位數字及專用條碼組成,甘肅市民可根據編碼進行查詢。編碼形式為種類代碼、縣級行政區域代碼、標識順序號三部分組成。
規模養殖場(小區)和散養畜禽必須全部佩戴標識。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實施產地檢疫時,應當查驗標識和養殖檔案。沒有佩戴標識和養殖檔案或檔案記錄不全的,不得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在畜禽屠宰前,查驗、登記標識;在畜禽屠宰時收回標識,并統一登記銷毀。畜禽經屠宰檢疫合格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在其產品檢疫證明中注明標識編碼。
同時,甘肅省實施畜禽標識及養殖檔案信息化管理,逐步實現畜禽及畜禽產品可追溯。甘肅省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本省畜禽標識信息數據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收購、運輸、屠宰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的畜禽。
《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對畜禽、畜禽產品實施追溯:標識與畜禽、畜禽產品不符;畜禽、畜禽產品染疫;畜禽、畜禽產品沒有檢疫合格證明;違規使用獸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發生重大動物衛生安全事件;其他應當實施追溯的情形。
同時,甘肅省農牧廳工作人員提供了科學的消費提醒、倒查肉品來源方法;市場上買肉(通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可查到屠宰場和貨主)→屠宰場→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檢疫員(通過檢疫員可查產地檢疫合格證明)→產地檢疫站→畜禽飼養人(通過耳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