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愛我美好家園千場萬戶畜禽清潔生產行動計劃》要求,到2010年6月30日前,全省年出欄萬頭以上規模養豬場戶、原種豬場、一級種豬繁殖場,五河一湖流域和東江源頭的年出欄5000頭以上豬場,共425家養殖場需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要求,畜禽養殖場戶用水量及污水、廢渣、臭氣等污染物排放需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全省各級畜牧獸醫部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清潔生產行動,努力完成階段性目標任務。各設區市與第一批需達標排放的425家養殖場全部簽訂了責任書,向社會公布名單,接受社會監督。截止到2010年1月底,共有298家養殖場已完成或正在進行糞污治理改造,占到第一批需達標養殖場的70.12%,有89家養殖場準備開工進行糞污治理改造。其中,宜春、贛州兩市清潔生產行動推進較快,已有超過半數的養殖場完成糞污治理改造;九江、萍鄉、新余等市加快了改造步伐,確保畜禽清潔生產行動任務按期完成;其余各市也在抓緊組織實施糞污治理,保證畜禽生產行動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