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日前發布公告,決定自今年開始,每年9—12月,天然水域的小龍蝦將被禁止捕撈。
根據規定,每年9月1日12時至12月31日12時為小龍蝦禁捕期,禁止在省內長江、漢江和湖泊、水庫等天然水域捕撈小龍蝦。在非禁捕期內,禁止使用網眼規格小于1cm的網具捕撈小龍蝦。(來源:湖北日報)
![]() |
湖北省政府發公告:天然水域小龍蝦每年9-12月全省禁捕 |
作者: | 來源: | 日期:2010-02-24 |
|
|
管理員信箱:feedchina1@163.com |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中國飼料》雜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