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貿委下達2011年度省級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指導性生產計劃。 我省55家省級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中,22家生豬基地計劃年出欄商品豬30萬頭,11家蛋禽基地計劃年上市蛋品1290萬公斤,
“被列入全省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的企業,至少要完成省經貿委下達的年度任務,實際上還會生產更多。”市經貿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省經貿委對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通過簽訂協議方式實行動態管理,對每個基地都下達了指導性生產計劃,并按照計劃組織安排生產和產品銷售,確保基地產品數量和質量安全。同時,明確規定生豬、蛋禽基地使用的飼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嚴禁使用含沙丁胺醇、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違禁物品的飼料;生豬基地要嚴格執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杜絕病死豬流入市場;蔬菜基地要加強農藥管理,嚴禁蔬菜生產上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確保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