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畜產品質量安全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準確把握當前畜禽養殖過程中獸藥的實際使用情況,對加強監管、控制獸藥殘留、保障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準確掌握畜禽養殖過程中使用抗菌藥物的第一手數據,筆者近來曾對多家獸藥生產企業、獸藥經營企業、飼料生產企業、生豬養殖場、蛋雞(肉雞)養殖場進行實地調查,并與獸藥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縣鄉畜牧獸醫技術人員、畜禽養殖戶進行了座談。
畜禽養殖普遍濫用抗菌藥物的說法言過其實在畜禽養殖過程中使用抗菌藥物是不可避免的,但養殖場(戶)在飼養過程中不會隨意添加抗菌藥物,否則無疑會增加飼養成本。從調查情況來看,一頭商品豬平均使用抗菌藥物10元左右,這與當前生豬出欄價每頭1500元(200斤~220斤)計算,抗菌藥物的使用成本僅占不到1%.一只商品蛋雞一個飼養周期平均使用抗菌藥物1.5元,與其創造的150元(16公斤雞蛋和老雞淘汰)的產值相比,抗菌藥物的使用成本僅占1%,而肉雞由于飼養周期短、抗病力差,抗菌藥物使用成本相對高一些。畜禽養殖過程中除季節變換及轉群過程中添加些抗菌藥物或中草藥,常年或超量使用抗菌藥物的養殖場(戶)極少。從生產、經營、養殖企業的調查中發現,疫苗、中藥、微生態制劑等功能性添加劑占了較大比重,而抗菌藥物僅占防病成本的1/3.
養殖環境和養殖水平決定用藥量
筆者調查發現,養殖過程中用藥情況與諸多因素有關。
養殖理念大型規模養殖場都能樹立動物疫病預防為主、防重于治的理念,在防疫問題上不惜重金,做到應免盡免,同時高度重視消毒及日常保健工作。有的養殖場會在換季時使用抗菌藥物或中成藥,以預防疫病感染。而散養戶除使用國家強制免疫的免費疫苗外,其他疫苗費用投入較少。
養殖設施環境衛生設施先進、通風透光條件好、注重防疫消毒的養殖場相對發病較少,用藥也少。
養殖環境養殖密集地區,動物疫病暴發的可能性相對較大,預防藥物使用量也稍高。養殖氛圍決定了用藥水平,有的中小規模養殖戶,由于專業技術力量不強,其防疫、用藥都是隨大戶“跟風走”,過量用藥的很多是一些沒有養殖經驗的“新手”.
低水平診療服務是過量用藥的主因
當前提供養殖診療服務的主要由以下幾方面人員組成。
規模養殖場配備的專業技術人員其經驗豐富,用藥較為規范。
鄉村獸醫為小規模飼養戶及散養戶提供診療和藥物服務,其中一部分人員由于業務水平不高,難以正確診斷動物疫病,不能對癥治療,一種藥物使用兩天沒效果立即換另一種進行治療,一頭豬的診治費從10多元到幾十元不等,可能存在過量使用抗菌藥物的情況。
獸藥銷售人員有些獸藥經營企業常年為養殖戶提供技術服務,提供用藥及治療方案,由于利益驅動,他們有時會要求養殖戶在飼養過程中定期添加某些藥物用于預防動物疫病。有些獸藥生產企業技術人員也定期到養殖戶中走訪,提供用藥及診療服務,這類養殖場有可能存在過量使用抗菌藥物的現象。
不規范的投入品生產經營秩序是過量用藥的重要推手獸藥、飼料等投入品生產經營秩序不規范,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抗菌藥物的使用量。一是無證飼料生產企業。有些規模較小的飼料廠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在生產自配料時也常代加工或無證生產配合料,常會根據養殖戶的需求添加抗菌藥物、違禁藥物甚至是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二是無證獸藥經營人員。沒有經營門面,不提供銷售憑證,直接把藥品送到養殖場(戶),很多低價假劣獸藥、原料藥和禁用藥通過該渠道進入養殖環節。三是投入品質量。目前,獸藥、飼料等投入品質量良莠不齊,普通養殖戶難以甄別,養殖戶普遍形成“獸藥不如人藥質量好”的觀念,從而導致部分人藥獸用。同時,養殖戶使用不合格的獸藥,降低了療效,增加了使用劑量和數量,慢慢形成了超量使用獸藥的習慣。
減少獸用抗菌藥物使用的措施
規范用藥通過開展養殖戶系統
培訓工程,大力普及科學養殖新技術,推廣無公害、綠色養殖生產模式,灌輸畜禽養殖“預防為主、防重于治”、“無病不用藥”的理念。通過推廣功能性添加劑、實施生物安全措施、使用中草藥防病治病等措施,減少抗菌藥物的使用量。全社會應當提升畜禽養殖行業的社會地位,加大藥物殘留及耐藥性對動物與人潛在危害的宣傳力度,提高人們對動物性食品安全生產的意識,培育健康的畜產品消費觀念,營造畜牧業生產生態、科學、綠色、環保、優質、高效、可持續發展的良好氛圍。
提高科學化飼養水平開展養殖業升級工程,加大對畜禽養殖場改造的資金扶持力度。嚴格推行養殖業資格準入,通過加強動物防疫條件審核、項目審批等措施,提高養殖業門檻。逐步淘汰人員素質低、養殖規模小、技術力量弱、環境衛生差的養殖企業,促進養殖業的轉型升級。飼料獸藥生產企業應加大技術研發力度,開發安全綠色的畜牧業投入品。農業科技人員應加大養殖新技術研究,研制和推廣使用對人和動物健康安全、無污染、無殘留的抗生素添加劑替代品,研究科學養殖技術,降低養殖業對抗菌藥物的過度依賴性。
推廣“公司+農戶”的養殖模式通過成立行業協會、組建經濟合作組織等形式,培育壯大農業龍頭企業,推廣“公司+農戶”飼養模式。龍頭企業作為畜產品質量安全的責任主體,與農戶簽訂生產合作協議,實行統一供種、統一防疫、統一技術、統一指導、統一銷售的模式。通過落實龍頭企業、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法人單位的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約束農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延伸對農戶的畜產品質量控制。加強龍頭企業的品牌培育,促進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提高畜產品附加值,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促進畜產品質量明顯提升。
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全面推行執業獸醫制度,處方藥必須憑執業獸醫開具的處方購買和使用,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抗菌藥物的使用。嚴格獸藥、飼料生產企業的行政許可,控制審批企業數量,同時加大對持證企業的督查,對生產不規范的行為嚴肅處理。建立獸藥、飼料、藥物添加劑的生產、經營、使用全程監控體系,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的行為,建立定期市場抽檢制度,杜絕不合格的畜牧業投入品流入市場。加大對養殖場的監管頻次,對使用違禁藥物、不執行休藥期、過量使用抗菌藥物的現象嚴肅查處。
建立養殖服務體系制定畜禽及產品出售標準,加強檢疫檢驗,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禁止入市。完善基層畜牧獸醫服務體系,建立公益性人員為主的養殖服務隊伍,實行經營與服務分開,公益性服務人員對養殖企業實行包片負責制,免費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同時監管畜禽養殖企業的獸藥、飼料等投入品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