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四屆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通知
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是我部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成立,從事新飼料和新飼料添加劑評審的技術組織。為構建專業領域、年齡結構和人員數量更加合理的委員隊伍,根據《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章程》,我部將組建第四屆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現面向各有關單位公開征集委員候選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原則
(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專家本人自愿承擔和完成受委托的工作任務,所在單位同意推薦。
(三)同一單位、同一細分專業報名人數較多時,視工作需要采取綜合評價方式,調整確定各細分專業專家人數。
(四)優先選擇在相應專業領域一線工作時間較長、學術造詣高、熟悉飼料評審相關業務的專家。
二、基本條件
(一)政治信念堅定、作風嚴謹、堅持原則、科學公正、廉潔自律。
(二)長期從事相關專業領域(見附件1)研究、教學或管理工作,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三)熟悉掌握飼料相關領域國內外科技發展動態。
(四)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技術水平,并在相應專業領域工作5年以上。
(五)身體健康,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并在職工作(特殊專業領域專家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六)積極參加飼料評審相關工作,能堅持科學、公正的原則,按要求承擔和完成受委托的工作任務。
(七)擔任委員期間,不能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企業任職。在飼料行業相關企業擔任顧問的,應當在與該企業相關的評審工作中主動回避。
(八)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為其參與評審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三、推薦范圍
(一)第三屆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委員中尚未退休(包括已退休但所在單位繼續返聘的)、本人自愿參加評審工作的,可繼續申報納入候選人名單。
(二)第三屆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委員個人推薦,每名委員可推薦1—2名候選人。被推薦候選人原則上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三)農業農村部指定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有效性、耐受性評價試驗機構和毒理學評價試驗機構(名單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79號》)推薦,每個機構可推薦1—2名候選人。
(四)有關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的科研或管理人員,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自愿申報。
(五)針對亟需加強的化學化工、環境保護、毒理藥理衛生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等專業領域,由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向優勢科研機構、大專院校或事業單位定向征集。
四、有關程序要求
(一)符合候選人基本條件和推薦范圍的專家填寫《第四屆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2),推薦表由所在工作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請于2023年7月15日前,將推薦表紙質材料一式兩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郵寄至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同時發送推薦表word電子文檔至電子郵箱)。
(三)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將對推薦表的內容進行核實,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該候選人入選資格。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丁健 杜偉
電 話:010–59194617、59194761
電子郵箱:siliaopingshen@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427室全國
飼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郵 編:100125
附件:1.第四屆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委員專業領域
2.第四屆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