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湖南省貫徹〈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扎實推進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化工作。
《實施方案》指出,2024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均應于2025年12月31日前達到《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要求;至2026年1月1日仍未達到《規范》要求的,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含原址重建、遷址新建)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申請生豬定點屠宰證書應當滿足《規范》對于廠房、設施設備、工藝、人員等方面的具體要求,投產后應當全面達到《規范》要求。
《實施方案》提出,省農業農村廳將統一組建生豬屠宰質量管理專家庫,負責全省《規范》實施的檢查評定工作;明確檢查程序,檢查工作按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對照自查整改、縣級初審、市級審核、專家組現場檢查、檢查結果認定的程序開展。同時,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級在首次檢查結論確認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檢查結果,通報市州人民政府,抄報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推動實現檢查結果與檢疫出證系統相互關聯,提升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精準化管理水平。
據了解,為了推動《規范》順利實施,省農業農村廳還將做好組織、宣傳、指導、督促和各項保障工作,各地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人員,列出工作時間表、路線圖;根據生豬屠宰企業調研摸底情況,全面梳理、分類推進,對基礎條件優劣不同的企業進行分類指導;加強工作調度,各地要全面掌握企業自查整改和技術改造實施進度,督促企業自查和問題整改;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做好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技術改造和生豬產品供應統籌工作,加強日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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