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逐步完善的又一標志。隨著社會對食品安全認知的提高,公眾在享受美味的同時,對食品安全的要求也在不斷上升。作為食品行業的重要一環,蛋制品的安全生產與流通不僅關乎消費者的健康,也關乎整個社會的信任與穩定。未來,如何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提升行業自律意識,將決定大家能否吃上更安全、更健康的蛋制品。
為規范指導蛋制品生產許可工作,加強蛋制品質量安全監管,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5年1月11日前將《公開征求意見反饋表》反饋市場監管總局。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進入首頁“互動”欄目下的“征求調查”提出意見。
2.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dongshierchu@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意見”字樣。
3.通過信函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郵編100088)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司,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意見”字樣。
市場監管總局2024年12月11日附件下載(點擊閱讀原文)附件1.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wps附件2.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WPS附件3.公開征求意見反饋表.WPS
《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為規范蛋制品生產許可工作,加強對蛋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有關規定,食品生產經營司組織開展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工作,形成《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就修訂的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修訂必要性和可行性
《蛋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以下簡稱《細則(2006版)》)已發布實施18年。在此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均進行了修訂,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食品生產許可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蛋制品產業發展迅猛,新產品、新工藝、新業態不斷涌現,《細則(2006版)》已不能完全適應蛋制品行業發展現狀。為貫徹落實法律法規要求,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推動蛋制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有必要對《細則(2006版)》進行修訂,促進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更加科學、合理、規范。
二、修訂過程
2017年,我司啟動了蛋制品生產許可相關技術研究和審查細則修訂工作,經課題研究、實地調研、專題研討、征求意見,于2024年形成《細則(征求意見稿)》。一是開展課題研究。2017年至2019年,開展兩期《蛋制品生產許可技術支持課題》研究,通過文獻資料收集分析、專家研討等多種方式,研究蛋制品行業概況。二是開展實地調研。2019年至2023年,修訂小組多次赴北京二商金健力蛋制品廠、正大蛋業、德青源等大型蛋制品生產企業以及山東萬盛德、北京德麗可等較小規模蛋制品生產企業實地調研。三是專題研討。組織中國肉類協會(禽蛋業分會)、北京正大蛋業、北京德青源、廣東溫氏蛋品、四川鐵騎力士等單位多次召開細則修訂研討會。四是征求意見。征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山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以及華中農業大學、湖北神丹蛋業、安徽榮達食品等單位的意見,共收集相關意見170余條,采納和部分采納了40余條合理意見。
三、主要修訂內容(一)修改名稱。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制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細則”,將細則名稱由《蛋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修改為《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
(二)調整結構。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要求,將《細則(征求意見稿)》框架結構調整為:總則、生產場所、設備設施、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人員管理、管理制度、試制產品檢驗、附則等8個章節。調整后的結構與《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所附的評分記錄表逐章對應,層次更加清晰,內容更加完整,許可審查條件更加嚴謹。
(三)調整許可范圍。本次《細則(征求意見稿)》將液蛋制品納入生產許可審查范圍,在再制蛋舉例中增加了鹵蛋、茶香蛋(茶蛋)、水煮蛋、醋蛋、溏心蛋、熏(烤)蛋等品種明細,在熱凝固蛋制品舉例中增加了蛋羹、蛋豆腐、蛋布丁等品種明細。調整后的許可范圍包括再制蛋、干蛋制品、液蛋制品、冰蛋制品、熱凝固蛋制品和其他蛋制品,基本覆蓋我國市場上常見蛋制品品種,更貼合蛋制品行業發展實際。
(四)明確生產場所的要求。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蛋與蛋制品生產衛生規范》(GB 21710)等相關規定,細化了生產作業區劃分要求。
(五)細化設備設施的要求。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蛋與蛋制品生產衛生規范》(GB 21710)等相關規定,細化了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的要求,增加了常規檢驗項目和常用檢驗設備舉例。
(六)修訂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的要求。列舉不同申證單元工藝流程,對應工藝流程列舉生產設備設施。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蛋與蛋制品生產衛生規范》(GB 21710)等相關標準規定,明確不同蛋制品加工工藝關鍵控制環節要求。
(七)修訂人員管理的要求。根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加工人員的管理要求等。
(八)修訂管理制度的要求。針對《細則(2006版)》對管理制度要求不突出的問題,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蛋與蛋制品生產衛生規范》(GB 21710)及其他規定,《細則(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提出具體要求,包括:采購管理及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生產過程控制制度、檢驗管理及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包括自行檢驗、委托檢驗、產品留樣等要求)、運輸和交付管理制度(包括運輸器具、運輸過程控制等要求)、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倉儲管理制度(包括原料、包裝材料倉庫、成品倉庫管理要求)、廢棄物存放和清除制度、設備校準管理制度、加工過程中微生物監控計劃、食品安全防護制度等。修訂后的制度條款更加清晰明確,便于企業理解把握,也有利于監管人員提高許可審查工作效率。
四、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蛋品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