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搞創業崇拜:在大公司上班比在創業公司好太多了
編者按:本文作者 Ross Williamson。本文與之前 36 氪編譯的一篇文章《算了一筆賬,其實去大公司上班比創業更掙錢!》屬于同一系列,對比分析在大公司上班和在創業公司上班的利弊。
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你經常會接到一種 “奇怪的” 電話。通常這是招聘人員打來的電話,他們想說服你加入他們的創業公司,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公司很特殊,是獨一無二的。如果你接受了他們的 offer ,你會有以下福利:
加入此類公司,你的薪資大約只能達到市場薪資的一半,你會有公司一定的股權,但是大部分情況下這些股權是沒有價值的。你可能會感到很高興,因為你在從事 “重要的事情”,這件事情是很有趣的,而且不是在其他地方都能做這樣的事情。
如果你特別幸運,招聘人員會讓你以 “合同工” 的角色加入,沒有股權,沒有保障。這聽起來是一個好主意,每個人都在這樣做。如果你想在創業的狂熱中取得勝利,每個人都知道你必須住在硅谷。
你必須融入公司兩個周之前制定的超棒的公司文化,因為之前創建的公司文化被證明是失敗的,你需要與同事一起協作,他們都專注于同一個目標,他們都很忙碌以致于忽略了自身。
這種狂熱是自我強化的過程。媒體不斷夸大成功,掩蓋失敗。北加利福尼亞備受世界其他地區的羨慕,其他國家和地區也試圖擁有屬于自己版本的狂熱。
它是如此受歡迎,甚至都有了自己的電視節目。這整件事就是一種諷刺。除了諷刺,Dan Luu 寫了一篇文章,對比創業公司和大公司的經濟回報。
他的文章指出:創業公司會讓你變得富有是錯誤的想法。我之前寫過很多同類的故事,因此我同意 Dan 的看法。但是為什么越來越多的工程師沒有意識到成為創業公司的員工通常意味著無法實現經濟獨立。
我認為:硅谷籠罩著一種狂熱的空氣。我有無數的朋友都掉進了這個陷阱,包括我自己。
創辦公司是唯一一個可以說得通的事情,即使這樣,你成功的概率依舊比你認為的概率低很多。
2年半之前我離開了Google,開始創業。我記得我離職之前曾經讀過TechCrunch 的文章,我意識到我只閱讀了成功的案例,我并沒有關注處于掙扎狀態或者失敗的創業者。
即使之前有這樣的意識。我依舊很驚訝,兩年后我的合伙人和我不得不夾著尾巴回到我們之前所在的大公司。我們的團隊是“明星陣容”,團隊人員來自頂級大公司和工程學校。但是并不是以我認為的人才型收購模式(譯者注:大公司希望收購小型且擁有優秀團隊的失敗初創公司)回歸。我創造了非常好的科技,但是沒有人感興趣。
我們做錯了1000件事。我們的網絡不夠好,而且我們選擇的位置是錯誤的。我是說我們的很多期待都是錯誤的。
我的那些以員工身份加入創業公司的朋友面臨的問題更大。目前,一位朋友接受了一份銷售的工作,拿到的薪資是他原來薪資的一半。招聘人員說服他說他的股權幾年之后就會值很多錢。
當我和他說了相關的數字之后,我們計算了現有的多種可能性,很明顯招聘人員是在忽悠他。不幸的是,幾周前,這家公司出現在新聞中,出現了很嚴重的事情。
我也會經常碰到這樣的招聘人員,他們也會跟我說此番言論,但是我通常不會與他們交流。
我并不是說所有在創業生態系統中的人都做錯了。他們只是在根據自己的利益做事。哪些說服你加入公司的招聘人員只是在做他們的工作,他們可能沒有你的價值大。他們對公司進行包裝,并且盡可能讓公司看起來更有吸引力,如此一來當你入職的時候他們就會拿到傭金。如果我處于他們的位置,我也會做同樣的事情。
但是我認為讓員工的薪資低于平均水平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現在仿佛整個世界都覺得進入一家創業公司要比在一家大公司好很多。媒體這樣說,著名的風險投資家這么說,更別說那些成功的公司創始人了。
即使你意識到創業路上成千上百的公司會失敗,上萬的員工都不會發家致富,但是你仍然相信創業比上班好。
此外,我跟蹤了所有的科技類風險投資和創始人,每一家創業公司都會這么做。我喜歡他們給我的很多建議,我也很欣賞其中的某些建議。
但是你必須意識到,當這些人勸你加入創業公司時,他們內心就是這個系統的一部分,他們鼓勵你也加入。你可以繼續從他們身上學到東西,但是聽從他們的建議并不是考慮到你的最佳利益。只有你自己知道什么最適合你。對于建議,你也需要進行分析,然后找到適合你的部分。
當然,Dan的想法也有問題。
他使用Google、Facebook、Apple等大公司與市場上其他公司進行對比。這三個公司占據全球科技公司的5%,支付的薪水卻占整個行業的 90%。如果你使用這些公司的平均薪資,那么Dan的言論是完全正確的。
但是問題出現了,在美國高級軟件工程師的平均工資是 10 萬美元,而Google的平均工資是25萬美元,相差15萬美元有很大的不同,即使你的生活花費比舊金山灣區便宜很多。
因此我想在Dan的言論上添加一點:如果你能在頂級的公司工作,那么就不應該選擇在創業公司上班。如果你無法在頂級公司上班,那么可以選擇去創業公司。
關于Dan的文章,我看到的最好的回復是網名為Startup L.Jackson所寫的一篇文章:《算了一筆賬,其實去大公司上班比創業更掙錢!》
他也認為加入創業公司并不是發家致富最好的方法。然而,只有在一種情況下你可以加入創業公司:
加入創業公司是唯一能在5年內獲得20年工作經驗的方法。你加入創業公司的原因是你很厲害,你愿意努力工作,你不想等到20年之后才能做出影響公司發展的決定。
關于這一點,我同意但也不同意。在創業公司工作確實能很快獲得大量的經驗。但是很多未來的員工并不在意這一點。
Google并不會因為你在一家失敗的創業公司待過而聘請你當VP。如果你的創業公司成功了,那么這就應該另說了,Google很可能在這個時候聘請你的可能性更大一點。
公司聘請你做工作,他們并不關心你在不相關的領域是否有豐富的經驗。當我重返軟件工程工作時,沒有人會關心我現在是不是有大量關于市場營銷、銷售、新建著陸頁的經驗。這些經驗與公司需要我做的事情是不相關的。
從我個人角度來說,我很高興自己擁有了這些經驗,因為我確信我會在以后開公司時用到這些經驗。但是我不會欺騙我自己,認為我現在已經有資格成為財富500強公司的VP了,因為我的那些經驗都是我在自己的、不成功的小公司獲得的。
總之,我建議:在一家資金不足的創業公司工作通常是不明智的。如果你不得不加入一家創業公司,那么你應該找到一家創業公司。不要聽信招聘人員所謂的讓你接受較低的薪資可以拿到公司股權的話。除非,他們給你的股權很多,但是你應該自己算一算,計算多種可能性,為以后股權可能被稀釋做打算。
最后,如果你想在大公司工作,試著去頂級的大公司上班。Google和Facebook的薪資比平均薪資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