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講德是對的,也是必須的。一個沒有德的人是不能為官的,勉強為官最終也是害人害已,這樣的情況是很多的。我這里強調的是,不要拿“德”說事,動不動就給人扣帽子。
“才”比較客觀,有量化的標準,一個人有沒有才,看業績就行了。“德”卻不一樣,比較主觀,沒有可量化的標準。也就是說,“才”不好說事,“德”好用來說事。
說你行,你就行,行也不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說你行是因為你這個人有才華,大家有目共睹;說你不行是你這個人德不好,有才也不行。這樣的事我聽過見過的也很多,尤其是在國企。諸如在提拔、任用,包括評先等,有許多人工作都很努力,也有不錯的業績,甚至有的人有很不錯的業績,但最終還是競爭不過別人。說到原因,非常冠冕堂皇——作風不檢點(經常和男同事一起喝酒)、家庭矛盾處理不好(正在鬧離婚)、說話隨意(經常不和領導保持一致)等等。
在我看來,有許多領導在選人用人方面不得法,很失敗,就是拿“德”說事,結果選了一幫無大德有小德的人。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
一是用人教條化,選了一幫庸人。有的人整日把德掛在嘴邊,選人用人先把對方的“德”列出來,1、2、3,少一條也不行。似乎不講德就是不講政治,不講德就好像自己無德一樣。至于德是什么,恐怕連自己也說不清楚。
這實際上是把德虛化、教條化了,用一些空洞的概念來“框”人,帶有很大的主觀性和局限性。這樣做很容易把一些講實用、善創新的干部給“框”出去了,剩下了一幫“規規矩矩”的人,不是“規矩”不好,而是靈活、勇氣等也是作為領導的一項重要品質,甚至是不可缺少的品質。
二是用人圈子化,選了一幫不如自己的人。有的人用自己的標準來選人用人,或者說以是不是自己圈子里的人來先人用人,符合自己價值要求的,和自己比較親近的就是有德的表現。
這樣的選人方式也有很大的風險,如果高層不是非常優秀,那么極有可能是輕德又輕才。這就是我們在前面談到的“哈利規則”,最終選擇了一幫和自己相似的人,一幫還不如自己的人。
有容,德乃大
《尚書·君陳》中有“爾無忿疾于頑。無求備于一夫。必有忍,其乃有濟。有容,德乃大”的說法,意思是,對于頑冥不化的人,你不要忿然忌恨,因為對一個人不能求全責備,要求他盡善盡美。要懂得忍耐,就會有補益。寬容,德行才算偉大。
可以說,凡是拿“德”說事的人,往往自身的德與才都有問題,或者說德性和才能都不高。因為自身水平不高,才往往會排斥比自己水平高的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不要簡單地把個性上的差異與德行的好壞掛起鉤來,這就不叫選人用人了,而是坑人壓人了。當然,在德行上有致命缺陷的人是堅決不能用的,這是原則。但實際上,在德行上有嚴重缺陷的人是很少的,而對一些小毛病則是可以規避的。
所以,老板在用人方面要有一顆寬容的心,要能夠包容他人的弱點,也要能夠包容他人比自己強。但僅僅做到這一點也不行,還要有一顆強大的心,要能夠對他人的弱點和優點掌控的住,掌控不了反而會壞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