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是你能“滿足”對方的能力,威懾是你能“傷害”對方的能力,
沒有“傷害”,就沒有買賣,沒有“威懾”,就沒有真正的合作。
1/6
大豆戰爭
2003年,中美世貿談判完成后,一支龐大的中國采購團來到美國,這是中國履行降低農產品關稅承諾后最大規模的采購團,目標就是——價廉物美的美國轉基因大豆。
“朋友來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來了,迎接他們的有**”,這是中國人的待客之道——采購團算是朋友嗎?
美國人顯然不是這么分類的。迎接中國采購團的,是大豆價格暴漲一倍。
"什么!"舊氈帽朋友幾乎不相信他們的耳朵,“價廉物美”的希望突然一沉,大家都呆了。
"一個月前,你們不是賣1900么 "
"哪里有漲得這樣厲害的!"
美國人手一攤,拿出美國農業部的報告,因為天氣干旱原因,調低了大豆產量,減產當然會漲價。你們中國人入世了,就要尊重經濟規律。
滿腹狐疑中,還是簽了14億美元的大豆合同。美國人都說了,大豆還要漲,晚買不如早買。
兩個月后,大豆終于到岸了。可同時來的,還有美國農業部的最新報告:對不起,之前的判斷有誤,并沒有什么旱災,而是大——豐——收。
美國大豆價格一路狂瀉50%,跌回原位。面對每噸200元的巨額虧損,一部分加工商選擇毀約:
"不要了,定金我們認賠!"從簡單的心里噴出了這樣的憤激的話。
"嚇!"聲音很嚴厲,左手的食指強硬地指著,"這是貿易規則,你們不買,可是要想吃官司? "
結果只有一條路——四大跨國糧商進入中國全面收購瀕臨破產的大豆壓榨企業,從大豆種植到加工的整條產業鏈,全部淪陷。
回首這段往事,絕不是為中國大豆產業“招魂”,出于資源稟賦的差異,中國不適合種大豆,進口大豆就是在“進口”美國土地。更何況,中國開放農業,換來的是汽車、金融等行業的保護期,這本來就是世貿談判的條件。
只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下圍棋時,一顆死棋,只要沒有被提掉,就能牽制對方,就叫“重于泰山”;大豆的犧牲,連累了大豆加工行業,就叫“輕于鴻毛”。
今天的美國人不讓鋼鐵這一類進入“植物人”狀態的行業“好好安息”,就是為了讓這顆“死子”時不時發揮一點作用,威脅一下對手,這也叫“重于泰山”。
今天重新想到這段歷史,是被愈演愈烈的中美“毛衣戰”所觸發(為了過審快點,以下統稱“毛衣戰”)。
由于雙方都擺出勢不罷休的姿態,輿論普遍認為,這次的“毛衣戰”不同以往,再加上臺灣、曹縣問題的干擾,甚至有人認為“毛衣戰”有演變成“秋褲戰”的可能。
我的看法和大部分媒體相反,甚至可以這么說,中美之間發生“全面毛衣戰”,比直接發生戰爭的可能性都要小。
如果熟悉獲2005年諾貝爾獎經濟學家托馬斯**9642;謝林(Thomas C. Schelling)的“沖突的戰略”理論,這個結論并不難得出。
2/6
“戰爭威脅”中的博弈
早期研究博弈論的大都是數學家,謝林是該領域第一個關注現實問題的專家,特別是“冷戰”的諸多理論,我們今天熟悉的“謝林威懾”“戰爭邊緣”“風險生成器”等等詞匯,都是從他的《沖突的戰略》等著作中跑出來的。
這些帶著“鷹派”的名字,讓他看起來好像是個“戰爭狂人”,可恰恰相反,這些理論其核心都是分析,如何通過“戰爭威脅”去避免“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真正戰爭。
《沖突的戰略》其實研究的是一種特定的沖突——雙方既有“共同利益又有不同利益”。有共同利益,意味著開戰必有損失;有不同利益,又意味著“戰爭”的陰云始終籠罩。
中美貿易的互補性,遠高于競爭性,這就是共同利益,是談判的基礎。
而不同利益是,美國要扭轉貿易逆差,中國要保持出口穩定。所以博弈的結果理論上有三種可能:
1、打貿易戰,代表雙方都減少出口,是博弈雙方的下策;
2、中國擴大從美國進口,減少逆差,是美國的上策,中國的中策;
3、而保持現狀,是美國的中策,中國的上策。
理性的選擇是在“中國擴大從美國進口”和“保持現狀”之間談判,但問題是,經典的“囚徒困境”理論告訴我們,在很多情況下,雙方都會選擇兩敗俱傷的“下策”。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有歷史學家在分析“為什么抗日戰爭爆發的這么早,規模如此大”時認為,中日雙方都陷了入“戰略誤判”:
國民黨認為中國實力弱,希望通過談判和國際壓力,用時間換發展空間,這表面上是理性的選擇,但給了日本軍方一個“中國**不堪一擊”的錯誤信號,反而加速了日本的侵華;日本軍方認為,中國既然要用時間換空間,那就更要速戰速決。
雙方都想要“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但博弈的結果都成了下策,都陷入了巨大的戰爭泥淖。
謝林認為,避免“囚徒困境”的方法,不是“假裝大家還有別的選擇”,反而應該把大家都推向“戰爭邊緣”。
很多人之所以認為“中美全面毛衣戰”的可能性正在加大,因為中美之間的摩擦有新動向,比如特朗普周圍都是對華強硬派、臺海問題的升級、美方對“一帶一路”的懷疑、對華遏制的聲音越來越強,等等,
此外,中美越來越缺乏互信,雙方都視對方為最大的威脅,而且沒有任何勢力可以居中調庭……
看起來,其中任何一點都有可能把中美推向“冷戰式”的全面對抗。
熟悉“謝林威懾”理論的人都知道,上面說的這些,幾乎完美地契合了“沖突的戰略”理論所描述的沖突場景,而謝林認為,此時最有效的手段、唯一能避免全面戰爭的手段就是兩字:
威懾(Deterrence)!
3/6
三種可信的“謝林威懾”
大街上,兩個陌生人起了沖突,如果這兩個人中有任何一個人相互“說狠話”“秀肌肉”,那接下去,很可能陷入下面的表演:
“你敢打我嗎?”
“不敢?老子一個挑你十個”
“你來啊”
“你當我不敢?”
……
這就是“威懾”的老百姓版。“說狠話”的目的,恰恰是通過“威懾”來避免發生沖突。如果真的要打,講的是“兵貴神奇”,上去就是一拳,直接消滅掉對方的戰斗力和戰斗意志,哪有時間打嘴炮?
“謝林威懾”首次提出“風險生成器”的概念,利用一系列威脅手段,讓雙方處于“戰爭邊緣”,以嚇退對手。
但是,“口角沖突”失控發展到“拳腳相加”的,也不在少數,“沖突戰略”給出了“威懾”的一個重要條件:
“可置信性”——你的威脅可信嗎?
大街上的沖突,采用威脅戰術的,往往是身材高大的肌肉男,還刺了個青,因為對方是文弱的眼鏡男。
這就是第一種可信:雙方實力的差距。
所以,國家之間的“威懾戰略”絕不是為了追求網民想象的“絕對實力碾壓的快感”,而是為了降低獲勝成本。
過去中美歷次沖突中,美方都放棄了高成本高收益的“直接動手”,而選擇了零成本中等收益的“威懾”,就是因為實力差距大,威懾的“可置信性”高,可以在談判桌上撈一筆。
弱者也可以實現高置信度的“威脅”,只要你看上去怒不可遏,隨時可能失去理智。這就是第二種的“謝林威懾”。
《三體》中的“黑暗森林威懾”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為什么這個同歸于盡的“威懾”在羅輯掌管開關時有效,在交給程心的一剎那就失效了呢?就是因為羅輯看上去瘋狂,而程心看上去理智。
美國對中國曾經發起過多次301條款調查,都沒有這一次鬧出的動靜大,因為很多人評論:特朗普是最大的不確認性因素。特朗普就像是《三體》里的羅輯,讓“全面毛衣戰”威懾的“可置信性”大大增加。
不過,現在中美的實力差距越來越小,就像大街上,兩個壯漢都采用“口角沖突”后,又沒有人勸架,就會陷入一個尷尬的處境,“威懾”的“可置信性”下降,這時,動手的風險又會急劇上升。
不過,實際上,沖突通常會先發展到推推搡搡的地步。推推搡搡是一種很意思的狀態,它不會直接造成肉體傷害,但代表了沖突升級。
這就是發生在實力相近的國家之間的第三種高置信度的“威懾”,謝林稱之為“討價還價”戰略:通過對“風險生成器”不斷加碼,讓威懾重新變得可信。
此時,光有嘴上功夫是不行的,必須加強局部沖突的“痛苦性”,這種規模的沖突,真正考驗的不是實力,而是持續對抗的能力,包括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挨打的能力”,靠的是忍耐力,意志力、內部團結;另一方面是“看誰的朋友多”,就是要廣結同盟。
抗日戰爭勝利,靠的不就是這兩點嗎?如果從“九一八”到“**事變”的這6年里,我們能提前讓日軍看到這種“持續對抗的能力”,就算不能避免“日軍全面侵華”,至少會改變日軍的戰略大方向,不至于承受絕大部分的壓力。
再看“毛衣戰”,論挨打的能力,中國更強,論闊朋友的數量,美國更多。所以,特朗普強調,600億只是一個開頭;中國也在輿論上大力傳播對抗到底的決心,雙方至少都準備了能打個半年的牌。
你表現得越強悍,你承受的壓力就越小。這也是太祖當年說的,邊打邊談,以打促談。
愛叫的狗不咬人,真正的狠角色哪會像小混混一樣天天打架?而那些意外的沖突反而會發生在“看起來不像能打的人”之間,發生了戰略誤判。
所以“沖突的戰略”理論必須要解決“戰略誤判”的可能。
4/6
貿易戰沒有戰略誤判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的100年里,歐洲國家之間的戰爭都是小規模的沖突,時間長了,很容易給人造成“和平是當前世界大趨勢,打不起大仗”的錯覺。
所以戰爭剛剛打響時,雙方都發生了誤判,認為戰事會在幾個月內結束,雙方都在短期內投入大量兵力,反而使得戰爭最后升級成一場“歷時四年多,卷入十五億人口”的世界大戰。
所以說,“可置信度高”的威懾其實是一種透明化的戰略,它在你來我往的口角和低烈度沖突中,讓對方領教自己的實力和意志。做得好的威懾,反而不會引起戰略誤判。
更何況,“毛衣戰”和真實戰爭不一樣。真正的戰爭,雙方有可隱藏自己的實力和意圖,從而降低“可置信度”,發生“誤判”,“毛衣戰”往往要經過很長時間的醞釀,最終大家的手里都變成了“明牌”。
擔心“毛衣戰”會變成“秋褲戰”的,謝謝你為“威懾”貢獻了“可置信度”,你可以洗洗睡了。
5/6
職場上的合作與威脅
講完國家大事,我們還是應該關心一下,“謝林威懾”理論在我們生活中,除了應付大街上發生的沖突之外,還有什么應用。
職場上,我們說的比較多的是團隊合作,是利益交換。不過,只用“單一策略”,效果越來越小,風險會越來越高。
就算你天生愛好和平,不喜歡激烈的沖突,只要你不會用“威懾”這種手段,沖突反而會找上門來,就是我們常說的“人善被人欺”。
更何況,在某些情況下,“威脅戰術”是你唯一可用的手段。
假如說你有一件很緊急的任務,需要同事配合你加班。可這個同事不愿意加,畢竟不是他自己的事,剛巧領導又不在家,怎么辦呢?
想要別人幫助你,正常的方法是要補償對方,這也是我們常說的合作。
但你又不愿意,畢竟是公事,憑什么要你來補償?那么只有另一種辦法,就是威脅,讓他相信,“不加班的痛苦”將超過“加班帶來的痛苦”。
前面已經說了,“威懾”的前提是可信——如果你是他的領導,他當然相信你有這個能力。
但顯然你不是,怎么才能讓他相信這個呢?
謝林說:把不可置信威懾升級為可置信威懾的方法,叫“承諾”,就是劃定一個威脅實現的條件。
承諾的核心就是告訴對方:“黎叔很生氣,后果很嚴重”。我們最熟悉的承諾就是“臺灣是中國的核心利益”,“美艦訪問臺灣之日,就是解放軍解放臺灣之時”。
怎么證明你有能力“加害”他人呢?主要是證明:此事對你的影響很大,你很在乎。
——這回我一定很會慘,所以會向領導匯報事件的經過。(附加傷害:你就算沒有過錯,也會有損失)
——我會記住這件事。(對等報復:下次你遇到類似的事,你要小心了)
——這件事恐怕會拖累整個部門的業績。(群體壓力:大家才不管事情的真相呢)
你看,是不是退一步海闊天空——別人退一步,你就海闊天空了。
6/6
為什么大部分“鷹派”都是“和平使者”?
我知道,很多人恐怕無法習慣這種“威懾”,就像大豆貿易中,我們中國人把做生意當成“交朋友”一樣。
合作是你能“滿足”對方的能力,威懾是你能“傷害”對方的能力。
沒有“傷害”,就沒有買賣,沒有“威懾”,就沒有真正的合作,它們都是只是談判手段,無須道德解讀。
中國以前弱的時候喜歡講“合作”,因為合作更有利,但強大的之后,就必須學會使用“威懾”手段。
大國對抗中,喜歡發出“威懾”的“鷹派”,從來都是一個國家和平的保證,就像**是和平的保證一樣,“鷹派”叫得越狠,越讓人相信,說明“威懾”的“可置信性”越高,反而讓我們與“合作”與“和平”的距離越近。
就像《孫子兵法》是一本反戰的書一樣,看看里面說的:
“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這就是兩千多年前的“威懾理論”啊。